中小企業員工加薪薪資費用加成減除
經濟部發布的「2024年中小企業白皮書」指出台灣中小企業家數在2023年突破167.4萬家,占全體企業超過98%。中小企業不僅在經濟發展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亦支撐每位員工背後的家庭。
政府為鼓勵中小企業調高員工薪資,以留住人才及共享企業經營成果,於113年8月7日修正公布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36條之2第2項規定,中小企業為本國籍基層員工加薪,所增加的薪資費用除可列為一般費用支出,還可享受租稅優惠,並追溯自113年1月1日開始適用,施行至122年12月31日止。
一、薪資加薪租稅優惠適用對象:
依法辦理公司、有限合夥或商業登記,實收資本額或出資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之事業
當年度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應高於前一年度平均薪資給付水準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同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經輔導擴充後,其規模超過前項所定基準者,自擴充之日起,二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中小企業經輔導合併後,其規模超過前項所定基準者,自合併之日起,三年內視同中小企業
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辦理中小企業行業集中輔導,其中部分企業超過前項所定基準者,輔導機關、輔導體系或相關機構認為有併同輔導之必要時,在集中輔導期間內,視同中小企業
➤ 中小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適用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第二項規定(薪資加薪租稅優惠):
一、屬經營舞廳、舞場、酒家、酒吧、特種咖啡茶室之行業
二、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恢復往來,或於最近三年內有欠繳已確定應納稅捐情事
三、最近三年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
四、當年度及前一年度有變相減薪及未實質加薪之情事
二、員工加薪
中小企業調高本國籍基層員工之平均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非因法定最低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基層員工薪資金額之175%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
注意事項:
依經濟部113年12月31日公告,113年度及114年度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新台幣63,000元以下之員工可適用。
按月計酬之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月平均經常性薪資未逾6.3萬元,且該薪資除以雇主與員工約定之每月部分工時數未逾394元。
按時計酬薪資:按月累計支付時薪未逾6.3萬元,且時薪未逾394元。
按日計酬薪資:按月累計支付日薪未逾6.3萬元,且日薪未逾3,152元。

三、釋例解析(假設公司僅有一基層員工於當年度加薪)

四、申請租稅優惠薪資加成減除考量
依台財稅字第11304659560號公告及台財稅字10504510120號公告,申請《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薪資加成減除需計入基本稅額
因此若中小企業擁有較高比例的免稅所得(參考營利事業基本稅額之計算),可能導致其計算出的基本稅額高於一般稅額。在此情況下,中小企業申請薪資加成減除的租稅優惠效果可能無法如預期發揮。
五、須備文件
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依規定格式填報,並檢附下列文件,送請中小企業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得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加成減除之數額;於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屆滿前未依規定格式填報者,不得適用加成減除:
加薪員工之當年度與前一年度之薪資明細資料。
加薪員工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
申請適用之當年度與前一年度之基層員工薪資所得彙總表。
未有不得申請規定之中小企業切結書。
其他足資證明符合本辦法適用要件之相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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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in 李漢生 會計師 | 聯創會計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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